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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锅野兔全鱼宴口腹之欲终害己!

发布时间:2024-04-07 04:49:47    来源:bob现在网址是多少


  经鉴定,曹某所电野兔类别为草兔,系具备极其重大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地野生动物。

  无独有偶,6月13日22时许,被告人卢某、骆某在蒲江县某村一禁渔区内,使用电瓶电鱼时被现场挡获。

  经清点称重,其渔获物类别有鲤鱼、马口鱼、鲫鱼、鳑鲏鱼、串条鱼、鲶鱼、沙塘鳢等,合计94条,总重量3.5kg。

  被告人曹某在禁猎期,利用禁止使用的工具捕猎野生动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

  被告人卢某、骆某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工具捕鱼,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依法判处:被告人曹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被告人卢某、骆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曹某表示愿意赔偿生态环境资源受损费用320元;被告人卢某、骆某承诺将配合司法机关依规定进行增殖放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办法来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办法来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来得到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很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绝大多数行政区域都有禁猎规定,非法狩猎“三有动物”的,非常有可能触犯刑法,并承担刑罚后果。

  日常生活容易被作为狩猎对象的野兔、山鸡、麻雀、斑鸠、蟾蜍、刺猬等等,一般均属于“三有动物”。因此,不要为了追求一时刺激或为满足兴趣爱好、口欲就狩猎野生动物,在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同时也会造成疾病的传播,自身更是会受到刑事处罚。

  另外,电捕鱼是一种严重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仅会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而且在电鱼时的电流会对从事电鱼行为的人员、其他涉水活动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并且被食用被电击的鱼后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

  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为了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也为保护自然纯净水域,我们要努力学法用法,做到知法守法,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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